监视居住期间能刑事拘留。对于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是刑事诉讼过程当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一些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因为办案机关认为应该对其进行拘留,具体原因通常需要根据案情去定。
监视居住是可以转刑事拘留的。依据相关规定,对违反监视居住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二)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
监视居住与刑事拘留不具有逻辑上的承继关系。监视居住与刑事拘留同属刑事强制措施,都是通过暂时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施加刑罚,但监视居住的处分力度远低于刑事拘留,高于取保候审。
符合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
不算。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是两个独立的刑事强制措施,可由公检法根据办案的需要来决定对当事人是采取监视居住还是刑事拘留措施,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时间最多六个月,刑事拘留的时间最多为三十七日,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应分别执行。
监视居住的性质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特殊情形的才适用监视居住,当特定情形消失后会被逮捕,无法变更为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犯罪嫌疑人被监护居住后,如果违反关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相关法律规定情节严重,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若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会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然后执行逮捕。
监视居住不算刑事拘留期限的。刑拘应当从刑拘那天开始算。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其起算的时间及期间亦不相同。
刑事拘留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对嫌疑人只能适用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所以监视居住与刑事拘留不能同时适用。监视居住不同于刑事拘留,监视居住两天折抵一天刑期,而刑事拘留一天则折抵一天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