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可以继承前夫的遗产,除非前夫有遗嘱留给前妻。夫妻一旦离婚了,就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了,没有配偶关系,所以前妻就不是前夫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前夫的遗产。
如果前夫带走孩子的行为符合签订的有关探视权的协议,那么其行为是合法的;如果对方违反了对探视权的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法定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离婚,男方不能提离婚。 为保护怀孕期间、哺乳期间妇女及胎儿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对男方离婚诉权做出了限制。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
探望权不可以约定中止,探望权的中止应当由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1、怀孕女方可起诉离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女方可以异地起诉离婚。但起诉离婚一方应提交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证据。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为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若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情况下可以。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