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同意吗
2024.04.24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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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迁出户口可以不经由户主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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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迁户口都需要的手续: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需要的证件:在职证明、迁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迁入户口地的入户申请表;学历证书等。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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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婷婷律师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南京
擅长: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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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黄婷婷律师,主要执业方向为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纠纷、劳动纠纷、房屋合同纠纷。尤其擅长公司风险管控方面的诉讼及非讼业务,曾成功代理过数起企业间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有超过5年的企业从业经验,能够精准把握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风险点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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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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