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征收院子记载于土地使用证内的按照记载的性质与面积进行补偿。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农村房屋征收院子记载于土地使用证内的按照记载的性质与面积进行补偿。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
当然有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
农村征收房屋补偿标准由当地作出征收的人民政府确定,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的价值补偿,不低于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2)被征收人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根据实际花费的来补偿;(3)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实际花费的来补偿。
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权。
政府征收田地,要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其他权利人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