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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缴的公司股权怎么转让

2022.12.09 公司法 2767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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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召开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股份时:
(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由转让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
(2)向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应该通知其他股东,达成书面股份转让协议并签字盖章。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新加入的股东同其他股东共同讨论决定新的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
第二步:在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局办理转让手续,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全体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决议书原件;
4、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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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没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权不可以转让,但是如果公司章程中有规定的话,那就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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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时股权没有实缴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确认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性。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未实缴的股权转让条款,根据协议进行操作。并注意协议中是否存在限制或附加条件,以避免日后纠纷。修改公司章程。在股权转让后,将变更内容写入公司章程。若新股东的出资期限未到,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新股东的出资期限、方式及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注意税务问题。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应了解相关税务政策并按照规定缴纳税款。防范风险。确保股权转让符合法律法规,并在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股权转让完成后,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对于未实缴的股权部分,应当及时跟进出资问题。此外,如果是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原股东应当缴足出资,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也可选择减少注册资本、转让给有出资能力的受让人或解散及注销公司等方式处理。

    张福昊律师 2024.05.28 1019人看过
  • 部分实缴股权转让怎么处理

    部分实缴股权的转让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具体处理流程如下:确认股权转让事项: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的股权数量、价格、支付方式等条款。如果转让的是未实缴部分股权,协议中需要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根据章程规定的时间缴纳对应的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应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实缴部分清算和交接: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双方应对已实缴部分的资产、账目等进行清算和交接,确保交接无误。

    张福昊律师 2024.05.28 61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的实缴义务由谁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张福昊律师 2018.12.17 107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新股东还要实缴吗

    如果原股东已经完成实缴,新股东当然无需二次实缴,如果原股东没有实缴,那么新股东需要承担实缴的法律义务。实务中要特别注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虚高(千万或亿的级别),新股东会承担相应比列的实缴风险。这种情况下,如果新股东确实要受让股权,可以要求目。

    孙金银律师团队律师 2023.09.19 2870人看过
  • 还没有实缴可以股权质押吗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缴付出资的投资者可以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质押合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将其已缴付出资部分形成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投资者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张福昊律师 2021.05.10 1699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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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缴纳注册资本就转让股权的话,要看这个缴纳的期限,在转让的时候到没到期这个涉及到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 好,公司转让部份股权,如果出让方有部分实缴,想1元转让部份未实缴股权可以吗?
    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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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您什么法律问题
  • 原股东部分实缴股权转让部分股权怎么就转让部分确认是受让方完成实缴部分
    你好,实际上是你们共同完成实缴,还是你们约定的实缴比较多 建议先与我这边律师沟通,再为您做进一步详细的方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 认缴未全部实缴股权转让后债务该谁承担
    您好!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股东转让其股权时出资期限已到期,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如果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那么,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责任后,可以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第二、股东转让其股权时出资期限未到期。根据《九民纪要》第六条的规定,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因此,在此情况下,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主体应为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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