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业限制协议关涉到企业商业秘密与劳动者的自由就业问题,故《劳动合同法》对其作了特殊的规定和限制。那么企业如何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签订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补偿通常按月支付,用人单位可与负有保密义务劳动者约定相关条款,原因有保障生活和合理补偿两点。支付方式和标准可协商,但不能违法,用人单位不按约支付,劳动者可主张权利甚至解除约定。

(一)员工所应承担之责任1.在未获得甲方明确批准之前,员工在职期间不可自行创办或代理他人创办与甲方业务性质相同的公司;2.无论出于何种具体原因导致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后的两周年内,应该避免前往与甲方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任何单位任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在现实的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安全,往往会与企业的高管等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是解除劳动合同后,对高管就业方面进行限制,那么竞业限制协议能不能单独签订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强迫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约定竞业限制协议属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应严格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不得采取威胁、胁迫等手段要求订立。对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主张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公司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关于强迫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