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未经结婚登记只是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从法律上来讲,只是朋友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要解除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即可,不需要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如果财产方面有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请法院判决。
解除同居关系,依法是要退还彩礼的,但是不是全额的,毕竟有共同生活过,部分彩礼可能用于共同生活开销,具体看情况。可以相互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未领取结婚证,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若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没有结婚证在我国法律层面来讲不具备婚姻关系。不需要解除。我国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同居时的财产根据双方约定处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按照一般共有处理。 2、同居时双方对于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一般是按份共有; 3、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
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当事人之间不成立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同居关系时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按如下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没有结婚证要解除婚姻关系就需要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再进行解除;如果是同居关系,不用解除婚姻关系;如果结婚证遗失,需要进行补办后解除。
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就可以,财产问题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按共同财产处理。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