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 > 民事诉讼房产保全期限怎么算

民事诉讼房产保全期限怎么算

2021.09.18 房产纠纷 1334人浏览举报
解析
《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15211

    精选解答
  • 43601249

    阅读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