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主要有四项义务:交付标的物,按约定时间、地点等交付让买受人占有控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承担瑕疵担保义务,包括物和权利瑕疵担保;按约定包装方式交付,保护标的物。

出卖人的义务有: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瑕疵担保义务、回收义务等。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关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买卖合同一般是当事人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具备生效要件的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见这样的问题无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文章内容,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主要义务有:交付标的物,按约定时间、地点等将其交给买受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确保所有权无瑕疵;承担瑕疵担保义务,包括物和权利瑕疵担保;还应提供有关标的物必要资料和说明。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主要有四项义务:交付标的物,按约定时间、地点等交付让买受人占有控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承担瑕疵担保义务,包括物和权利瑕疵担保;按约定包装方式交付,保护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