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及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1、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2、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

买卖合同中设定交付地点,一是按当事人约定,可明确如卖方仓库等具体地点,便于履行;二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依法律规定确定。明确交付地点能避免履行纠纷,保障双方权益。

买卖合同中怎样确定交付地点?华律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带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知道什么是买卖合同。但你知道什么是合同交付不动产吗?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履行方式交付标的物,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那么,如何确定该交付地点?又以哪种方式交付呢?华律网小编在本文为您介绍。

我国票据立法并未明确规定票据单纯交付的效力,理论界主流观点认为,票据只能通过背书方式转让,不能以单纯交付方式转让。传统票据法理论同时认可票据背书与单纯交付转让的效力,世界各国和地区票据立法均认可票据单纯交付的效力,我国司法实践也普遍承认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