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代债务人行使债权,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还款,在保障自己的债权能实现,那么民法典中债权人代位权如何立案?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现实生活中,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那么,民法典中债权人代位权有哪些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当前社会中,不少债权债务关系里,债务人不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让债权人直接向第三方行使债权,进而造成一系列纠纷。在民法典中什么叫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三、代位权的行使(一)代位权诉讼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系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自属无疑。但对债务人的地位,实践中有人将其列为共同被告,笔者认为不妥,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内容是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不能成为自身债权的被告。最

摘要:代位权制度是债权保全的一种方式,现代各国立法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障社会交易的安全,一般均设立了债权保全制度,我国《合同法》第73条对我国代位权制度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弥补了我国合同立法方面的空白。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缺乏具体立法依据,使得代位权制度无法发挥应有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虽然对此作出补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