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员工竞业限制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普通人员不属于掌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不对单位负有保密义务,因此,普通员工的竞业限制无效。
普通员工签订竞业限制无效,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员工离职后竞业限制协议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若是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也可以申请解除。
约定到期或者超过两年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没有效,主要看竞业限制条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竞业限制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一般是有效的。
满足以下条件有效: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制的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等。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最长2年)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协议不是永久有效的,竞业限制有时间限制,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