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遗嘱并非只有经过公证才有效,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具体分情况确定遗产如何继承。
行动建议:
1、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在其去世后,就按照其遗嘱确定的内容进行遗嘱分配即可;
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的遗嘱为无效的,此时遗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首先由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民法典倡导各继承人之间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处理继承问题,关于遗产具体的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4、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等分,但是对于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应当在份额上给与照顾,同时如果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当然如果所有的继承人同意,可以不均等分割。
5、遗产分割时,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需要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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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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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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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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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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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报告编号:NO.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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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当事人携带遗嘱、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财产证明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2、审查。公证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审查;3、批准出证。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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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法》规定,办理遗嘱继承的公证需由当事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刘杨律师
2021.03.17
81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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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没有公证但符合以下这些条件的,是有效的:(一)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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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下列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即为有效:1.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不得伪造遗嘱,伪造的遗嘱无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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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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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继承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1.提出申请;2.审查资料;3.受理;4.审批;5.出证公民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张雅婷
2021.01.28
78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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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法》规定,公证遗嘱继承需由当事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赵彪律师
2021.03.10
87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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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口头遗嘱依其性质是无法进行继承公证的。因为口头遗嘱,只有在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订立,如果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李丽律师
2022.06.27
20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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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赵彪律师
2021.03.10
99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