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中并没有对婚前财产公证作出规定,只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前财产协议包含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婚前财产的范围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婚前财产协议书,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比如:1.个人所有的财产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婚前财产协议书包括以下这些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婚前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3)上述婚前财产的归属;(4)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5)其他约定。
民法典规定,财产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处分的权利,所以财产是当事人合法取得的,当事人就可以申请财产公证。因此,夫妻一方对合法取得的婚前财产可以公证。
婚前财产协议按照以下步骤公证:1、准备好相关材料;2、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要在结婚之前,即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