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邻两个不动产会产生相邻关系的,而处理相邻关系时,应该遵守互助互惠,有利于生产等的原则。而不动产的权利人可权设立地役权的,那么民法典地役权设立是不是必须有偿的?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地役权既可以是有偿的形式,亦可无偿设置。作为一种由法律针对邻近土地利用关系进行规制并达成的调整方案,地役权允许各方当事人通过协商洽谈,签订相应协议以实现对他方土地的合法利用权益。

地役权是和不动产有关的一个规定,是指用别人的不动产给自己的提供便利,那么,地役权是否需要登记呢?是不是必须的?可能很多人都还不是很清楚。今天,华律网小编就搜集整理了以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您。地役权必须登记吗对于地役权而言,登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地役权设立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通常情况下,地役权不同于出租,地役权人可以依据地役权合同,对他人的不动产进行利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