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担保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债务人追偿的,担保人提供的证据充分的,担保人就能胜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有不同的担保方式,债权人放弃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时,如果担保人以担保物为担保或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时,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时,出借人与借款人要签订借款合同,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证债务能清偿,那么,债务人提前清偿能否对反担保人追偿?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放弃向主债务人追偿后能否向担保人追偿要依情况而定。债权人明确放弃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减轻债务,担保人相应减负;只是暂不追偿,在保证期内一般可向担保人主张;一般保证下,债权人直找担保人,其可行使先诉抗辩权。

债务人之间在特定情形下可互相追偿。多个债务人负连带清偿责任,若一人承担债务超出应担份额,可就超出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追偿,如连带保证、合伙债务。但无连带关系的独立债务通常不能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