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方式主要有明示追认(如法定代理人、无权处分人明确表示认可)、默示追认(通过行为推断追认意思)、追认期限(相对人可催告,权利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要在期限内且向相对人作出。

签订了效力待定合同之后也容易会产生许多的麻烦,比如一些人会对于效力待定合同进行追认,并不清楚合同效力的问题。面对效力待定合同产生的纠纷,许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样应对,这时候要进行处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追认时无效。此类合同成立后因存在瑕疵效力暂不确定,追认权人的追认是生效关键。若不追认,合同自始无效,双方恢复原状,财产返还或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要担责。

效力待定合同不追认就失效了哦,除非得到法定代理人的批准或认可才行。不过,你也可以要求他们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决定是否认可,如果对方没反应的话,那就是默认拒绝咯。在正式确定之前,善良的一方有权利撤回这个决定,只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即可。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当事人需要执行合同,而在实践中效力待定的合同是非常多的,需要经权利人的追认才有效,那么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时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