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
破产重组的债务处理: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公司破产后债务应当由清算组接管,之后全部财产用于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财产清单。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1、民间借贷中,担保人如果破产的,担保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进行申报,债权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1、看情况。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符合“共债共签”、“事后追认”和“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用途”这三项原则。2、民间借贷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同时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用途。
民法典对公司重组债务如何处理没有规定,而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所以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要提供重组方案,重组方案通过后,债务按重组方案约定处理。
《民法典》中对民间借贷的规定包括:禁止高利放贷,如果借款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对贷款合同的内容作出了规定,例如民间借贷是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对借款合同的内容作出了规定,即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