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求撤销婚姻需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法定情形包括胁迫结婚、一方患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程序上请求权人特定,要向法院提出,且存在时间限制,法院判定符合条件则婚姻自始无效。

合同无效与请求撤销是不同概念,合同无效后不能请求撤销。合同因法定情形自始无效,无需撤销;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无效合同按规定处理,可主张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可撤销婚姻并非自始无效,二者有明显区别。可撤销婚姻包括胁迫结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在被依法撤销前婚姻有效,撤销后才自始无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通常指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华律网小编(一)行政程序,即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符合下列条件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1、申请人提出申请时

民法典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明确规定且二者存在差异。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情形,自始无约束力。可撤销婚姻包括胁迫结婚、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撤销后自始无约束力,要依法认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