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求撤销婚姻需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法定情形包括胁迫结婚、一方患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程序上请求权人特定,要向法院提出,且存在时间限制,法院判定符合条件则婚姻自始无效。

可撤销婚姻并非自始无效,二者有明显区别。可撤销婚姻包括胁迫结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在被依法撤销前婚姻有效,撤销后才自始无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通常指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合同无效与请求撤销是不同概念,合同无效后不能请求撤销。合同因法定情形自始无效,无需撤销;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无效合同按规定处理,可主张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华律网小编(一)行政程序,即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符合下列条件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1、申请人提出申请时

无效婚姻指欠缺成立条件无法律效力,有重婚等情形婚姻无效。撤销需法定程序,申请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申请时间一般不受限,因未达婚龄申请时情形消失法院不支持,法院受理审查后作出判决且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