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如下: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等。
关于遗嘱效力的规定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等。
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如下: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定离婚的条件有:1、协议离婚应满足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已经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等法定条件;2、起诉离婚因满足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一方自愿主张解除婚姻关系、夫妻感情破裂等法定条件。
民法典关于拆迁的规定主要在物权编中。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民法典关于拆迁的规定主要在物权编中。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如下: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