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减资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公司减资时,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书 30 日内、未接到则自公告日 45 日内申报债权,申报需说明债权事项并提供证明,公司登记。未依法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可要求补充或索赔,如乙公司申报甲公司减资债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直接通知义务主要用于载明公司在决定减资时已了解身份的债权人,而公告通知义务则针对的是公司在制定减资决议时尚不知晓的潜在债权人。若公司在减资事宜中未能通知到任何债权人,那么这些未受通知者在法定期间内便会失去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偿还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权利,并且在此种情形下,公司的减资行动对于此类未受通知的债权人不会产生任何对抗效力。

公司进行减资时,往往会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的情况出现。因此,公司进行减少资本决议后,需要及时同时债权人,以便对债券人利益进行保护。这种行为是公司减资时必须进行的,也是法律法规对于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保护。接下来跟着华律网小编看看吧。一、公司减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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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