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需要通知债权人,因为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会使公司的风险上升,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增资也可以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必须通知债权人。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1、公司减资需要通知债权人,需要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2、债权人接到通知后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的,应该在决定减资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收到了通知书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该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如果债权人未收到通知书的,则在该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请求公司还债或提供担保。
公司减资的,应该在决定减资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收到了通知书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该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如果债权人未收到通知书的,则在该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请求公司还债或提供担保。
公司减资对债权人的影响是,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直接通知义务系针对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的已知债权人,公告通知义务系针对公司做出减资决议时的未知债权人。如果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丧失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权利,此时公司的减资行为对该等债权人应不具有对抗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债务转让要通知债权人,而且还要债权人同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同意,如果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需要。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