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不可以,债权人不能直接执行反担保抵押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法律关于担保的规定。
债权人是不能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的。如果债务人出现违约,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主张债权。反担保物是担保人向债务人主张的。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债权人是不能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的,如果债务人出现违约,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主张债权。反担保物是担保人向债务人主张的。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债权人不可以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主张债权,而反担保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物是担保人向债务人主张的。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未经法院判决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追偿反担保人。由担保人承担代偿责任后,才能要求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并未形成明确、清晰的债权。如担保人有到期的一般债权,才可代担保人提起诉讼。
若担保人承担的属于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以先申请执行担保人。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属于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仍然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物权人通常指的是债权人。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担保物权有以下特征:1、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2、担保物权的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利;3、担保物权限制了担保人对担保标的物的处分权;4、债权人享有对担保标的物的换价权;5、担保物权能够担保其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务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债权人不能直接诉反担保人。反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的内容是担保人的债权,也就是说反担保的当事人包括债务人、原担保人和反担保人,跟债权人是没有关系的,当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只能找原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不可以找反担保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