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担保人承担的系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以先申请执行担保人。依据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有合理的理由能起诉抵押担保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1.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2.但是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一般保证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债权人可以不起诉担保人,债务人可以只起诉债权人承担偿还义务。保证人在保证范围与保证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超过保证范围与保证期限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不能履行偿还义务的,在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与保证期限内,债权人可以选择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保证人是可以作为单独的起诉主体的。保证人如果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向债务人追偿。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可以申请担保人破产。《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这里的债务人可以从广义上理解为:“对债务负有责任的人”,不但包括主债务人,还应当包括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因此,在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就有权直接申请其破产。也就是说在债权人、主债务人、保证人的关系中,主债务人对债务未清偿之前,债权人的债权未实现,其有权申请保证人破产。针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因为保证人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并不能直接转换为其清偿能力。那么保证人就不能以具有向主债务人的追偿权,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的。
债权人不可以向担保人申请支付令,因为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情况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并且符合以下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