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没有规定这么详细。但学生守则里都有规定“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所以,不能带手机进入校园,属于校规校纪范畴,在校学生应该遵守。
你的问题表述的不是很明确,进一步描述要咨询的法律问题,才好给你提供法律解答。
您好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效力规定就是有效的
您好!遗嘱并不是公证才能效的,遗嘱没有公证的情况下,继承人也可以依据遗嘱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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