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公证遗嘱新规定?《民法典》对公证遗嘱有新规定。取消其优先效力,多种遗嘱效力平等以最后所立为准;遗嘱形式更灵活,有多种形式满足需求;对订立过程要求更严,如打印、录音录像遗嘱有见证等要求,旨在保障遗嘱人意愿,确保公平公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无需公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具法律效力。只要符合形式和实质要件就受法律保护。公证遗嘱证明力高,能避免纠纷,现在公证遗嘱无优先效力,可按需决定是否公证。

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无需公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具法律效力。只要符合形式和实质要件就受法律保护。公证遗嘱证明力高,能避免纠纷,现在公证遗嘱无优先效力,可按需决定是否公证。

民法典对公证遗嘱的规定?《民法典》对公证遗嘱规定:一是公证遗嘱不再具优先效力,立有数份抵触遗嘱时以最后遗嘱为准;二是设立需遗嘱人亲办、神志清等;三是遗嘱人可撤回、变更遗嘱,新遗嘱冲突或实施相反行为可视为变更或撤回。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民法典规定遗嘱非必须公证,形式多样且符合法定条件皆有效。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等,代书等遗嘱也有相应要求,危急时可立口头遗嘱,危急消除无效,公证遗嘱需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人可依意愿选择,不公证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