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不一定要公证,公证不是必要条件。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公证不是必须的。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可知,法定继承的公证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经公证之后只是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等。
不需要公证。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公证并不是法定继承的必要条件,所以法定继承是可以不进行公证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本身不需要公证,在继承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先后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而发生的继承关系。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首先应当遵照遗嘱处理遗产,就不存在法定继承的问题。
公证不是必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可知,继承股权的公证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经公证之后只是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法定继承不一定要公证。特征有:①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依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血缘关系而确定的。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都是强制性规范,除由死者生前依法以遗嘱方式加以改变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变更。
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公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继承财产不一定需要公证,自继承开始时即发生取得物权的效力。
公证不是必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可知,继承房屋的公证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经公证之后只是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