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经济分开的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2022.12.09
婚姻家庭
1908人浏览举报
解析
夫妻经济分开的离婚财产,如果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没有协议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经济已分开,应该属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夫妻财产的一种约定形式。但是,这种约定必须是建立在书面形式上的,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陈玲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地:武汉
擅长:
婚姻家庭、离婚、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律师简介
陈玲律师(联系电话:13667217638)
陈玲,中共党员,武汉资深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2006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会计学双学士学位,兼具法律专业深度与财务专业优势。2007年入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深耕婚姻家事法律领域17余年,现任该所财富传承与婚姻家庭部主任(曾任部长)、武汉...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2120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