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律网小编关于在联营期间退出联营的处理问题(一)组成法人型联营体或者合伙型联营体的一方或者数方在联营期间中途退出联营的,如果联营体并不因此解散,应当清退退出方作为出资投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商标权是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所以企业要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发现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要及时制止,那么联营体在联营期间取得的商标权怎样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联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分情况处理。联营体为企业法人或合伙经营组织的,清算清偿债务有剩余,按约定、协商或出资比例分配。有过错方需赔偿损失,双方有错按过错担责,涉及非法经营和犯罪的依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联营方确定要进行联合经营的,联营方之间要签订联营合同的,合同载明的内容应该是联营方之间达成的共识,那么违反合同中途退出联营,损失应由谁赔?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有成语叫做孤掌难鸣,这个词语为了强调合作以及团结的重要性,而在竞争非常激烈的现代商业社会也有着许多公司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合作来对抗风险,而其中比较出名的一种方式就是联合经营,那么联营合同怎么写?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