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承担责任吗? -发生工伤,如果公司不愿意配合,劳动者可以自己去当地劳动局认定工伤,再去申请评残鉴定。八级可以赔30个月的工资,九级赔19个月工资,10级可以赔12个月工资。工资标准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如果伤者工资太低则按照省平均工资的60%计算。----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来电咨询,详细说明你的情况
劳务派遣公司,因为他们是你的直接合同相对方
您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若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追问或来电详询。
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
您好,派遣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受伤者社会保险本应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缴纳,因未缴纳社会保险造成的工伤待遇损失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以进我主页与我电联,我可以给您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