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情绪影响,讲述案情时往往难以客观表达,而律师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剥离这些情绪,还原案件的客观事实。张鹏宇律师在办理一起多人
开设赌场罪案件时,就充分展现了这一专业能力。
当事人在向张鹏宇律师叙述案情时,情绪激动,叙述中充满了诸如“我当时也没办法”“他们太过分了”等主观感受,使得案件事实的描述变得模糊。张鹏宇律师耐心倾听,不打断当事人的讲述,让其充分宣泄情绪。待当事人情绪稳定后,张鹏宇律师开始引导其按照时间顺序,客观描述事件经过。
原来,这是一起规模较大的野外流动开设赌场刑事案件,涉案人员达十七人。2018年至2019年3月期间,本案当事人伙同另外两名主犯以及一名另案处理人员,辗转多处山林地点开设流动赌场。赌博采用摇宝“红独眼”“买卖宝”的形式,每把下注最低50元或者100元,每场参赌人员可达几十人。犯罪团伙分工明确,部分人员入股赌资、担任宝官组织赌博,还有人员负责开车接送、赔杀注、放哨警戒、提供场地物资等,所有参与人员均从赌场经营中获利。
赌场多次更换作案地点,曾有参赌人员在赌博散场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有同案人员出面顶包。后来,另一处赌场再次被查,多名参赌人员被抓,犯罪事实逐渐暴露。公安机关侦查后,先后抓获多名涉案人员,部分人员主动到案。侦查阶段扣押了赌具、手机、记账本子等物证,固定了
证人证言、辨认笔录、银行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十七名涉案人员均被刑事追责,当事人被
刑事拘留后
逮捕,
羁押在看守所。
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对十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认定当事人为主犯,并区分了其他被告人的主从犯身份,给出量刑建议。张鹏宇律师接受委托后,完整阅卷,梳理证据,厘清赌场运营模式、被告人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核心事实。他发现,虽然当事人有组织、邀约行为,但赌场的各项工作并非其一人完成,且实际获利有限,庭审中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中,张鹏宇律师结合证据提出辩护意见,认可当事人构成犯罪,但强调其并非包揽全部事务,部分行为由他人实施,获利小且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减轻处罚,建议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并适用
缓刑。法庭评议后,部分采纳辩护意见,但未采纳适用缓刑建议,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尺度,对已执行的
行政处罚依法折抵。
最终,
法院认定十七名被告人构成开设赌场罪,区分主从犯。当事人被认定为主犯,考虑其获利有限、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
罚金50000元,先行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其余被告人根据不同情节分别获刑,部分从犯适用缓刑,涉案财物也依法处理。
正如张鹏宇律师所说:“查清客观事实,是精准法律分析的基石。”在这起案件中,张鹏宇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和耐心,剥离当事人的情绪表述,提炼出完整的客观事实,为后续的法律分析和有效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而这也充分说明,准确还原案件的客观事实,是律师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精准法律解决方案的前提和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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