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子女是不能代写的,子女是与继承父母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父母遗嘱的代写人或见证人,这样的遗嘱不符合《民法典》关于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
老人立遗嘱子女是不能代写的,子女是与继承父母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父母遗嘱的代写人或见证人,这样的遗嘱不符合《民法典》关于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
子女代替父母书写遗嘱,属于代书遗嘱。而在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中,要求至少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且代书遗嘱的人还必须是其中一个见证人。但同时法律中也不允许继承人作遗嘱的见证人,由子女替父母代书遗嘱的话,此时书写出来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允许代写遗嘱,但是遗嘱毕竟牵扯很多,所以要代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应,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有效的代写遗嘱要具备以下条件:1、要有两个及其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2、要由见证人中的一个来代为书写遗嘱;3、遗嘱要标清楚写遗嘱的年月日。
并不是所有代写的遗嘱都是有效的,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
1、老人订立遗嘱的一般不需要子女在场,如果订立代书、口头等遗嘱的,需要有见证人在场。2、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3、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
老人可以写多份遗嘱,但是如果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的,只会以最后一份遗嘱的内容为准;如果多份遗嘱中存在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的内容为准;如果存在多份公证遗嘱的,则也是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的内容为准。
代书遗嘱,首先要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老人订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同意,但老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老人必须是成年人且精神状况正常,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且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老人订立遗嘱需要注意立遗嘱时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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