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一旦遭遇,涉及的索赔问题常常让人头疼不已。下面这两个真实案例,就涉及到诸多交通事故索赔的法律要点,跟随张海啸律师的办案经历,一起了解一下。
首先要明确本次案例涉及的重要
法律知识点。一是用人单位替代赔偿责任,在《
民法典》第1191条有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害了,用人单位要替员工承担赔偿责任。这在判断一些新型用工关系里谁该负责时很关键。二是保险人直接赔付规定,依据《
保险法》第65条,符合条件的话,保险
公司要直接把钱赔给受到伤害的人,这样能让受害人更快拿到赔偿。三是责任比例认定,交通事故里,双方责任比例会影响
赔偿金额,一般要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来确定。四是债务加入,第三方加入债务关系,和原来的
债务人一起承担责任。
先看第一个案例,邓某某走路被骑手李某某撞伤。李某某所属的
江西某某公司说和他是合作关系,不想担责。张海啸律师就运用用人单位替代赔偿责任的法律知识,向法庭提交了《网约配送员协议》和事故时接单记录,证明李某某在工作期间撞了人,
法院就认定江西某某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在保险理赔方面,保险公司不想在这个案子里处理赔偿问题,律师引用保险人直接赔付的规定和江西某某公司怠于索赔的事实,说服法院让保险公司直接赔给邓某某,降低了执行风险。对于
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律师通过提交邓某某的银行流水等证据,让法院合理支持了各项赔偿。
这个案例的推进过程中,律师先仔细调查了李某某的工作单位、投保情况。收集齐全各种证据,像协议、接单记录、银行流水等。然后把李某某、江西某某公司、人保财险一起告上法庭。在法庭上据理力争,针对每个争议点都运用法律知识进行辩论。
再看第二个案例,余某某
闯红灯被撞身亡,家属和保险公司、统筹公司等有很多争议。在责任比例上,虽然交警认定同等责任,但律师考虑到机动车
超速行驶,根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主张机动车对非机动车承担60%的赔偿责任,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对于家属签署的“赔偿协议”,律师通过保险公司的证明,击破了对方说家属丧失索赔权的说法。在统筹公司责任问题上,律师依据债务加入的法律概念,让统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挂车责任,律师主张主挂车一体行驶共同造成损害,使挂车挂靠公司也承担
连带责任。
这个案例中,律师同样先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驾驶员、雇主、挂靠公司、统筹公司等各方关系和保险情况。把相关的被告都列上,申请
财产保全查封涉案车辆。在法庭上围绕各个难点进行论证。
最终,第一个案例中,
龙湾区法院一审判决人保财险
深圳分公司赔付192771.5元,江西某某公司赔付12003.7元,合计204775.2元,邓某某的各项赔偿基本都得到合理支持。第二个案例中,龙湾区法院一审判决潘某某赔偿534890.1元,
济宁莫某公司、
太原某某公司、
湖南某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家属索赔成功。
张海啸律师是
浙江东瓯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也是龙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自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工作期间办理了数百余起刑事、民事案件,擅长
刑事辩护、
劳动争议、民商事代理等。秉承“诚信为本,业精于勤”的理念,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如果您在交通事故索赔等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寻求张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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