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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昌宁县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2021.09.18 劳动纠纷 1027人浏览举报
解析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2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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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丽江市昌宁县最新产假时间有多少天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张燕鹏律师 2019.11.26 104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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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燕鹏律师 2019.11.26 102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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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燕鹏律师 2019.11.28 98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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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燕鹏律师 2019.11.27 103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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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燕鹏律师 2019.11.27 104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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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燕鹏律师 2019.11.28 108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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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燕鹏律师 2019.11.26 103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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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法律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张燕鹏律师 2020.10.02 0人看过
  • 丽江市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张燕鹏律师 2019.11.21 1349人看过

张燕鹏

河北邢广习律师事务所

张燕鹏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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