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不需要。补办离婚证只需要补领一方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在婚姻登记机关查询的离婚档案即可。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符合规定,证件齐全的当场即可补办离婚证。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符合规定,证件齐全的当场即可补办离婚证。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事先要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并出具婚姻档案证明。
离婚证补办需要以下手续:1、申请: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2、审查:(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等;3、补发。
补办离婚证,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具体时间以民政局办理为准。
补办离婚证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2)香港居民身份证;(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双方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如果发生离婚证丢失的情况,一般不需要进行补办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