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的程序办理。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协议离婚要以下这些手续:1、首先,应由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2、然后,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最后,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首先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其次双方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或者政务大厅去办理离婚登记,一般须携带以下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的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照片等资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夫妻双方离婚后互婚,重新建立婚姻关系。双方再次面临离婚,与普通离婚手续相同。办理离婚手续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并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离婚协议书。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