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以下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离婚诉讼时要准备带以下材料:一、离婚起诉状两份。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提起离婚诉讼要准备以下这些证据: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离婚二次诉讼要准备起诉状和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状的内容需要包括原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及证据材料。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结婚证;3.起诉书;4.被告的户籍证明或者经常居住证明。原告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
诉讼离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离婚起诉状两份;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等。
诉讼离婚要准备这些材料:书面起诉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能够证明其当事人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收集到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
1、离婚被告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还有答辩状。2、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