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诉讼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可以搜集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第二次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需要三个月。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未判离的,可以再次起诉,但最低要间隔六个月。该六个月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与第一次诉讼离婚相同,当事人准备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二次诉讼离婚是否能判离,视情况而定:1、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2、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并且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证实夫妻感情不合,法院准予离婚。起诉离婚,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判离: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次诉讼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因为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调解无效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二次诉讼离婚不一定能离,只有法院依法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才会判决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其他等等。
二次诉讼离婚与第一次起诉离婚,程序是一致的。离婚诉讼的程序,和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一样,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第一步、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
二次诉讼离婚不一定能离,只有法院依法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才会判决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