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两个人的婚姻非常的短暂,很多男方在离婚之后都会要求女方家返还彩礼,毕竟自己当初给的彩礼很高,既然婚姻不存在了,男方家要求女方家返还彩礼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很多人不清楚返还彩礼的要求。关注华律网,了解更多知识。

男女双方在地结婚结婚姻中经常会涉及彩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应当返还彩礼的事由,华律小编将在下面为您介绍相关知识。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一、已经登记结

彩礼不退的情况有:男女没办证却同居两年以上、同居不满2年生了娃或者彩礼真花在了共同生活上。这些都意味着彩礼成了双方共有的财产或用到了日常开销,无需再还给对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法律规定,有几种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形:双方已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未登记但共同生活且彩礼已消耗;婚前给付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赠与方自愿放弃返还请求权。具体案件由法院结合实际判断。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彩礼是男女确定结婚后同,男方向女方家族赠送的财物,我国有些地区的彩礼数额是比较巨大的,那么彩礼不予返还的情形有什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