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男方在离婚中可以争取抚养权:1、男方应当证明孩子跟随其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2、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3、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以下内容: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2、收入状况;3、工作环境;4、居住条件更好;5、 双方的工作性质;6、性格修养;7、文化程度;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争取抚养权,主要是最有利于子女原则进行判决 抚养权的处理原则如下: 父母离婚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处理;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有下列情形,可以由父亲直接。
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但如果女方出现法定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形,男方可以争取子女抚养权;如果子女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结合双方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以及其他条件。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4)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5)子女随男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6)男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8)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离婚,男方也有权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是协议离婚,男方可以主动提出抚养子女,和女方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协议不成,在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应诉的时候,男方若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则尽量收集自己孩子更有利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比如子女长期跟随。
离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当事人可以收集双方的学历、租住条件、收入水平、年龄、家庭环境等材料,以及与子女生活的照片、音像等相关材料,递交至人民法院,争取子女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