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好,若对方出轨,你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多分财产,建议你搜集好对方出轨的证据。彩礼的话,如果你们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了,是不能要求退还的,在《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后,让出轨方少分财产的可能性变得更大了,因为《民法典》中对过错类型的列举新增了“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让“出轨”有可能被认定为“过错”,从而无过错方不仅有可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还可以依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请求法院让出轨方少分财产。但在实践中,出轨能否被认定为重大过错依靠于法官的自由心证,法律并没有规定无过错方应该多分多少财产,根据家与家律师的诉讼经验,多分的比例可能并不会很高。出轨是道德意义上谴责的行为,但并不是法律意义上可以决定离婚财产分配的主要原因,不同的家庭情况和诉讼方案,结果会有很大的区别。 我们这边有很多关于办理这类案件的经验,如果你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们为你尽可能地争取相关权益以及处理后续的法律材料和流程事宜。 【法条】《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彩礼是否需要归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您可以依据以下规定来判断: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你好,如果已经登记结婚,礼金一般是不退的。目前情况是怎样的?如果你不方便透露个人隐私,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详谈、让我了解你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您好,是否有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