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可以持离婚协议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履行协议即可。诉讼费用根据离婚协议涉及金额确定。离婚诉讼不牵扯财产纠纷,按50--300元收取诉讼费,牵扯财产纠纷的,超出20万部分,按0.5%收取诉讼法。
1、夫妻离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离婚诉讼费标准是这样的: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3、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依据最《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财产案件收费标准的规定,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没有诉讼费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等。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