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
离婚六年,本以为房子归自己和孩子,生活能安稳下去,没想到前夫的债主却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要提取房屋租金。这让张女士母子慌了神,毕竟租金是全家唯一生活来源。而陈国杭律师,正是解决此类问题的行家。
陈国杭律师是
广东金桥百信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已有5年,服务核心地区为
广州天河区。他本科毕业于暨南大学数学专业,后在华南理工大学取得电子与信息专业工程硕士学位。数学与通信工程的复合型学术训练,为他构筑了严密的逻辑思维体系和系统性分析能力。他曾有近三十年通信工程师经历,2021年正式成为律师,经办案件以
买卖合同纠纷和
执行异议为核心板块。因其在公益法律服务中的专业表现,2024年度和2025年度连续两年获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致信感谢。
陈国杭律师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和执行异议。无论是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货物质量争议、货款催收,还是执行异议里的案外人或被执行人阻却不当执行;无论是
民间借贷、
交通事故纠纷,还是婚姻家庭、
侵权纠纷及申诉再审等民商事业务,他都能凭借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有效解决方案。
案情背景
2017年11月,张女士与前夫
协议离婚,约定位于
深圳市
龙华区的一套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归张女士和两个儿子所有。此后六年,房屋由张女士出租收租。2023年,前夫的债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提取房屋全部租金。张女士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找到陈国杭律师。涉案房屋无
房产证,2006年由前夫申报登记,一直未变更申报人。债主咬定申报人是前夫,且称2017年离婚后前夫还用房屋租金还债。
律师策略
陈国杭律师紧扣“
离婚协议形成于债务之前+实际占有控制至今”两条主线。他发现离婚协议签订于2017年11月7日,而前夫对债主的债务虽发生在2012年,但
借条重新确认是在2019年,离婚时无生效判决确认债务存在。张女士提交了
离婚协议书、民政局登记证明,明确房屋归属。2022年1月张女士申请变更申报人,因政策原因暂不能处理。张女士还提交了2020年5月至今的
租赁合同、
水电费缴纳记录、租金转账流水、物业沟通记录,儿子张金龙出庭作证代母亲管理房屋收租。对于债主称“租金抵债”的说法,陈国杭律师指出,前夫否认房屋转让协议已履行,法院另案判决认定“以房抵债协议并未实际履行”,且前夫坚称每月15000元来自另一套合法房产租金。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陈国杭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且形成于债务确定之前,涉案债务是前夫个人债务,无证据证明张女士与前夫恶意串通,房屋自2020年5月起由张女士实际控制,租金归实际权利人所有,因房屋性质无法变更申报人并非张女士过错,判决不得执行该房屋租金。债主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陈国杭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独特的理工科视角和强大的证据组织能力,成功为客户解决民商事执行难题。如果您在广州天河区正面临民商事纠纷、执行异议等问题,欢迎联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的陈国杭律师,他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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