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尽量出庭。《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院按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原告上诉离婚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1)原告不能表达意志;(2)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逃避诉讼,被告方接到了传票始终不愿意出庭应该如何应对,本人确不愿意出庭参加诉讼的,但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的,依照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离婚纠纷被告不出庭的,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的,依照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被告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的,法院经过两次传票传唤后,被告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天以下的拘留。
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一般有以下情况,原告可以不出庭:原告不能表达意志;原告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并提交了书面意见。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
双方尽量出庭。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