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纠纷可以协议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纠纷不能约定管辖。根据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约定管辖是指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纠纷不能约定法院管辖。但是,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可以约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1、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时应一并提交经常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否则异议成立的可能性较小。2、理论上,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审查,然后做出裁定。
离婚案件通常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被告在哪里住,就去哪里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又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