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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有继续居住权

2022.12.09 房产纠纷 1546人浏览举报
解析
离婚后若无约定,则没有继续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三百六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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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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