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可以。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的,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形,在特殊情形发生时当事人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离婚时子女不足2周岁的,以母亲抚养为原则。2周岁以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离婚后能变更抚养关系,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协议变更与诉讼变更。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变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
离婚后能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1、变更抚养关系可以协商解决;2、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应当另行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等。
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此类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是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虽未成年,但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未受其抚养教育,此类关系亦属于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
离婚后继子与继父或继母不具有抚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应该这样认定: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