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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能探望孩子怎么办

2022.11.10 婚姻家庭 305人浏览举报
解析
离婚后对子女没有探望权,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只有在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才能恢复探望。
2、如果是另一方不让你探望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你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报告编号:NO.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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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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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能不能探望孩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常可探望孩子。法律规定父母离婚不消除与子女关系,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权。实践中确定探望方式和时间要考虑子女意愿、双方实际生活情况及子女身心健康。一般有探望权,具体安排按规定和实际定。
  • 离婚协议孩子探望怎么写
    离婚协议孩子探望怎么写?离婚协议中孩子探望权书写要明确,应包括时间(如每周某天的上午或下午、时长)、方式(直接或间接)、地点(住所、公园等),考虑孩子意愿利益,还可约定违约措施,要保障孩子权益。
  • 离婚后能不能要求必须探望孩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法定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法律保障探望权利于孩子成长,若被拒绝可起诉,法院会综合判定探望方式等。行使探望权不能干扰正常生活,遇阻碍可依法解决。
  • 离婚协议探望孩子如何写
    离婚协议中探望孩子条款要明确具体。需明确时间方式、地点,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违约措施。最好详细具体约定,考虑各种情况,切实保障孩子探望权。
  • 离婚后孩子怎么探望
    离婚后探望孩子的方式由离婚双方协商确定,协议离婚可在协议中明确相关细节,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目的是保障孩子成长和探望权。
  • 你好。离婚后。离婚协议书没有说探望孩子一条就不能探望孩子联系孩子吗?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因此探望权是您的法定权利,没有约定也可以行使的,但要不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习生活。
  • 的是,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不出抚养费的一方,是不是就不能探望孩子能探望孩子?
    要看不出抚养费是你们协议约定,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 双方离婚了,女方能不能去男方家探望孩子
    探视权是女方的法定的权利的
  •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离婚协议上面写的探望时间不给探望
    您好!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还不让您看孩子的话,您是可以起诉对方的,您有看孩子的权力,请问目前与对方进行协商过吗?您这边可以跟我说一下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
  • 我与妻子离婚,我是可以探望孩子的吧!每月可以探望几次?探望时可以把孩子接出来吗接出来吗?
    探望权的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的。一、协议优先原则。 对当事人通过协商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对其协议的内容予以审查认定,并作出判决。如双方当事人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探望时间的确定方面,探望的时间太多或太少均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应当以每月探望两次,每次为一天为原则,而且应当确定在周休日或节假日比较妥当,并允许当事人协商调节;在探望方式的确定方面,应当由探望权人到对方家接送比较妥当。 二、协议探望是提起探望权诉讼的前置程序。 对于新婚姻法实施之前的探望权的实施,双方既可以通过协议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当事人首先必须先行协议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没有事先协议的,法院不予以受理,只有双方协议不成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三、行使探望权的保证。 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当事人在行使探望权遭到拒绝时,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法院对协助一方未尽协助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可对其采取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可以对其罚款、拘留。以确保当事人探望权的真正实现。 四、中止行使探望权的行使。 实践中可能存在有两种情况: 1、父或母频繁探视子女,违反探视的规定会见子女,甚至干扰子女的正常生活。 2、父或母有酗酒、吸毒等违法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这条规定,是对探望权人权利行使的限制,不得违反判决的规定的行为,也是对子女身心健康的保证。待原探望权人改正其行为,中止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确定其行为不会再不利于子女身体健康的,可以恢复其探视子女的权利。 相关内容——探望权的内容: 1、探视的时间 时间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就可以自己决定了。 2、探视的方式 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由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视子女。 探视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是为了让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尽量弥补因为父母离婚而缺失的“父爱”或者“母爱”。 3、探视权的中止 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的权利。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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