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工作繁忙,华律网不经常在线,需要我们专业婚姻律师可以针对帮忙解答,可以点击我头像咨询联系方式,希望可以帮到您。
具体看有无财产,会影响诉讼费高低的。离婚诉讼案件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两个问题,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财产和债务,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而且离婚诉讼涉及证据材料繁多,需要系统梳理,查找相关证据。离婚财产分割有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他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一方等等。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
您好!依据《民法典婚姻篇》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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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定要谨慎处理果有不清楚的可以将相关信息发给我看看 可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电联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你好,双好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